精神活性物质(psychoactive substance)
日期:2015年05月11日
指人体在使用后对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产生影响的物质。
主要根据精神活性物质的药理特性,可以分为以下种类:
1.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depressants):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活动,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酒精等。
2.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stimulants):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如咖啡因、苯丙胺、可卡因等。
3.大麻(cannabis,marijuana):大麻是世界上最古老、滥用最广泛的致幻剂,滥用后可使人欣快,增加剂量可使人进入梦幻,其主要有效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
4.致幻剂(hallucinogen):能改变意识状态或感知觉,如麦角酸二乙酰胺(LSD)、仙人掌毒素(mescaline)等。
5.阿片类(opiates):包括天然、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如海洛因、吗啡、阿片、美沙酮、二氢唉托啡、哌替啶、丁丙诺啡等。
6.挥发性溶剂(solvents):如汽油、乙醚、丙酮、苯环己哌啶(PCP)等。
7.烟草(tobac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