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浸泡: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浸泡时间一般30分钟左右,夏天稍短,冬天稍长;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第二步 选择煎药器具:以砂锅为好,因为砂锅的材质稳定不会与药物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其传热均匀缓和,也可选用不锈钢锅、搪瓷锅等。但是不能使用铁锅、铝锅等,主要是因为铁、铝的化学性质活泼,在煎煮时易与中药所含的化学成分发生反应而影响疗效。
第三步 先煎:主要指一些有效成分难溶于水的一些矿物 (如:代赭石、磁石、石膏、寒水石)、介壳类(珍珠母、石决明、瓦楞子、龟板)药物,应打碎先煎,煮沸15-20分钟。
第四步 投入已浸泡的主药料(包括包煎药),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服用。包煎:主要指那些粘性强,粉末状及带有绒毛的药物,宜先用纱布袋装好,以防止药液浑浊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及沉于锅底,加热时引起焦化或糊化。如:蒲黄、旋复花、车前子等。
第五步 后下:主要指一些气味芳香的药物,久煎其有效成分易于挥发而降低药效,需在煎煮结束前5-10分钟时放入。如:薄荷、砂仁、沉香、白豆蔻。此外,有些药物虽不属于芳香药物,但久煎也能破坏其有效成分,如钩藤、大黄、番泻叶等亦属后下之列。
第六步 收集第一煎的药液单独存放。将药渣加水继续煎煮,加水量为一煎的1/3-1/2.。煎煮时间约为15-20分钟。
第七步 合并两次煎得的药液: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
第八步 在煎好的药汁中兑入另煎、烊化的药液或需冲服的药物。
另煎:主要指某些贵重药材,为了更好地煎出有效成分,还应单独另煎即另炖2-3小时,取汁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如:西洋参、人参、鹿茸等。烊化:又称溶化,主要指某些胶类药物及粘性大而易溶的药物,为避免入煎粘锅或粘附其他药物影响煎煮,可单用水或黄酒将此类药物加热溶化即烊化后用煎好的药液冲服,如阿胶、鹿角胶等。
二、掌握正确的服药时间和方法
内服汤剂一般宜温服,每日一剂,煎二次分服,两次间隔时间为4-6小时左右。一般来讲,病在胸膈以上者如眩晕、头痛、目疾、咽痛等宜饭后服;如病在胸腹以下,如胃、肝、肾等疾患,则宜饭前服。某些对肠胃有刺激性的药物宜饭后服;补益药多滋腻碍胃,宜空腹服;安神药宜睡前服;慢性病定时服;急性病、呕吐、咽喉病须煎汤代茶饮者,均可不定时服。呕吐患者可以浓煎药汁,少量频服;对于神志不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口服时,可以采用鼻饲给药法。
三 、注意服药时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服药期间,一般忌食生冷、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性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等;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等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黄疸、胁痛应忌食动物脂肪及辛辣烟酒刺激之品;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黏腻、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肾病水肿应忌食盐、碱过多的和酸辣太过的刺激食品;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