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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年03月27日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全程指导、组织协调和监察工作。
2.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个考核组专家不少于5名(设组长一名),成员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面试小组配秘书一名,负责专业面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一志愿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到
1.复试报到时间:4月1日9:30-14:00
2.复试报到地点: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侧。
3.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特别提醒:所带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和个人简介(专业面试时需提供给专家组);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4)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5)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请在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以备查;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时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凡2019年9月1日前不能达到医学本科全日制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院不给予参加复试资格。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我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
(2)其他报名限制要求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
我院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采取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
1.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需携带计算器;
2.4月1日 笔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3.4月2日 临床技能操作
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统一组织。
4. 专业面试细则
面试考核按专业组织,面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由面试考核小组自行确定。面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分值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医德);(2)外语应用能力(通过考生的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3)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4)科研思维能力(考查专业背景及科研潜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5)综合素质(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已有科研成果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临床类各专业面试总分为150分;中药学、药学类各专业面试总分为450分。
5.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录取结束后音像资料交研究生院保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少数名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参加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复试环节,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7.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安排表》。


四、一志愿考生录取
1.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将予以“淘汰”,不予录取,且不可参与我校调剂:
①专业面试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②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能达到60分;
③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④体检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9.03.27

抄送: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