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关于2023年06月批次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申请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为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答辩工作程序,现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于本年度6月批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含单证人员)均须参加预答辩。境外博士鼓励进行预答辩,不做强制性要求。

2.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通过导师对论文的内容审核,并已提交学术不端检测及盲审,完成预答辩申请后可安排预答辩不必等待盲审最终结果,预答辩须在答辩正式开始前完成,但如盲审结果该批次不予答辩此次预答辩无效。

3.预答辩专家组需由3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要求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成员需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博士生导师1-2名,申请人导师可以参加预答辩但不参与表决。

4.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需将院系盖章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表》提交预答辩专家组组长,并现场提交《原始资料审核表》以及相关原始材料供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审核原始资料结束后由组长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表》原始资料审核栏签字。

5.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根据评议内容给出评议结果,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评议结果生效。专家组需现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表》。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根据修改意见对论文继续进行修改,相关文档自行保存,学位申请时汇总至科技档案材料中提交存档。

 

         6.申请时间:0516日前

 申请地点:12号楼607办公室

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30511

博士预答辩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