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本着对考生和学科发展负责任的态度,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关于成立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成立考核小组
按学科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组一般须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原则上含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必须包含招生导师。考核小组设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协调、记录、摄像等工作。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导师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按一定比例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四、考核形式及要求
1、考核内容与形式: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要求考生现场作答。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如学科需要,导师可自行决定考核形式及是否进行加试,并由秘书提前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学科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综合能力。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考核分值:
考核内容 | 满分(100分) |
1.外语应用能力(通过考生的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 30分 |
2.专业基础(着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其中中医专业学位博士注重考查临床基础素质。) | 30分 |
3.科研能力(着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40分 |
五、拟录取
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前提下,按照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监督保障
1、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织过程中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院纪检监察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监督工作,投诉与举报电话为 025-85608669,联系人:刘魁。
3、所有公示信息均在官网发布。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3年1年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