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
( 来源:新华日报 )
春节将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在去年江苏全省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而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数位列第一。2月8日,省纪委通报去年查处的6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南京扬子石化公司安保部副处级调研员滕天灿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年9月至去年1月,滕天灿在担任扬子石化公司消防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期间,擅自截留和违规收取各类费用计100.32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77.67万元,其本人获得款物折合人民币2.52万元;多次因私使用单位公车,违规报销公车私用费用计1.05万余元;2016年3月办理其亲属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本单位职工礼金2.12万元。去年6月,滕天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其扬子石化公司消防支队支队长职务,相关违纪费用予以收缴,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还。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开启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开启金以汽油补贴名义向该中心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24.8万元;以虚列支出等方式违规发放福利3.2万元,违规支出招待费1.62万元、报支其他费用1.27万元。开启金还存在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便利推销白酒等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去年5月,开启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王兴权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王兴权在担任泗阳县众兴镇镇长期间,安排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范化琪,副镇长张德成,镇农技站工作人员毕成书,利用该镇下属某公司虚列工程项目支出,套取镇财政资金154.9万元,用于违规发放镇政府及该公司有关人员奖金、补助。其中范化琪、张德成、毕成书分别领取5.2万元、5.07万元、1.6万元。众兴镇党委副书记、时任纪委书记张爱军工作失职,在审核发票时未能发现上述问题。王兴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1月,王兴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有关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去年6月,范化琪、毕成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德成、张爱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如皋市下原小学校长朱晓建、副校长焦红亮、原总务处主任姚建国虚列支出套取学生伙食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去年2月至6月,朱晓建、焦红亮、姚建国商议后,分三次采取虚增食堂采购费用的方式,套取学生上交的伙食费共计人民币3.79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在职教师补贴2.56万元,余款1.23万余元由个人保管。去年10月,朱晓建、焦红亮、姚建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原副主任杨向华(主持工作)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7月,杨向华在主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工作期间,以“归集、清逾、清欠考核奖”的名义,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奖金29.18万余元,其中杨向华本人领取2.49万元。去年10月,杨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原副局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医学会会长汪中良,区医学会秘书长徐和庆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6年,徐和庆提议并得到汪中良同意后,以会务费、招待费等名义从区医学会收入中支出26.8万余元购买购物卡,用于节日期间发放给全区各个卫生院院长、财务科长和药剂科长等人,徐和庆得到购物卡6000元。去年9月,汪中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和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去年底,中办、国办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专门下发通知,强调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省纪委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严抓严管、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相关规定,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持续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对在执行纪律规定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典型问题,坚决问责、形成震慑;要充分发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12388检举举报新平台作用,全天候、全时段受理群众举报,形成多数人监督少数人的局面,以监督的无处不在实现纪律的无处不严。(转自钟山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