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机党〔2019〕1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2018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直属机关委员会(代章)
2019年1月25日
2018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2018年度委直属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要程序
(一)会前准备
1. 精心组织集中学习。1月底前完成集中学习任务,为组织生活会开展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集中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为组织生活会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奠定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提供学习材料,传达相关要求。
2. 普遍开展谈心谈话。2月15日(周五)前,完成谈心谈话,为组织生活会开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之间提倡相互谈。要诚恳听取对支部工作、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情况和心理状态,既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达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的目的。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传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给予帮助和引导。同时,可以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
3. 对标查找突出问题。2月22日(周五)前党支部班子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找准存在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党员对照党员义务和权利,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二)召开会议作出评定
3月1日(周五)前,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召开3天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备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
1.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向党员大会述职,并认真查摆问题;党员个人围绕查找的差距和不足进行党性分析,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等方式,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确整改方向。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 开展民主评议
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三分之一,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三)制定措施抓实整改
3月8日(周五)前,根据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班子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照问题和评议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实打实、可操作的原则制定,做到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收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班子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精心筹划组织。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进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效果。
(二)严格执行程序。要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严格程序步骤、规定要求,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应付、重留痕等问题发生。
(三)加强督导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委直属机关党委将会同委办公室、人事处等,列席部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并于5日内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上传至省级机关党建信息平台。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9年3月8日(周五)前完成,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2)和党员民主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由各单位党组织汇总后及时上报委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人:宋小雷,邮箱:292553997#qq.com,电话:83620963。
附件:1. 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 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汇总表
3. 党员民主评定结果汇总表
4. 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
附件1
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评价项目 | 评价意见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总体评价 | |||||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 |||||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 |||||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 |||||
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 | |||||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 |||||
对支部班子 意见建议 | |||||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
附件2
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汇总表
支部名称 | 党员数 | 民主评议评定结果 | 党总支评价 | 党委评价 | |
预备党员数 | |||||
注:班子评定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附件3
党员民主评定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党支部 | 姓名 | 职务(行政职务、党内职务) | 评定等次 |
说明:1. 党员评定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 优秀党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附件4
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现提出如下“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党员领导干部无故缺席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二、不准减省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环节。
三、不准照抄以往对照检查材料,或者抄袭他人材料。
四、不准避谈上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不准以党组织书记个人对照检查代替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或者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代替个人对照检查。
六、不准自我批评空发议论、回避矛盾,讲成绩多、谈问题少。
七、不准回避隐瞒巡视反馈问题、谈话函询等情况,接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情况,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情况。
八、不准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以集体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九、不准只安排部分同志对发言同志开展批评。
十、不准以笼统性、原则性、无针对性的改进计划代替整改措施。
中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