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13

各科室:

  2021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分为专题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四类。

  (一)专题研究项目

  主要围绕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需求和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着眼于总体布局,遴选优秀骨干人才和高水平学术团队,集中力量实施重点攻关,力争取得一批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成果,逐步解决中医药科研领域的重大和疑难问题。专题研究项目注重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多中心研究和多单位合作。

  1.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项目。按照申报专题范围申报,有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基础。

  2.资助额度: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20-5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二)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有一定创新实力的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科技项目,深入系统地开展持续性研究,不断提升我省中医药研究整体水平。

  1.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国家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研究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的主要成员,拥有合理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

  2.资助额度: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0-2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三)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科技人才,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

  1.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必须为从事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承担在研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以及国家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带头人等不得申报。

  2.资助额度: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四)青年人才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为全省储备中医药科研后备人才。

  1.申报条件: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从事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正在承担市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有海外经历优先考虑。

  2.资助额度: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5万,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二、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3年, 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设计要符合医学伦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新药、医疗器械使用的项目需提供有效注册批件证明。医疗新技术需提供准入有效批件证明。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应符合临床研究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许可证,并符合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要求。申报项目必须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二)已获国家、省、市局级其他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相近或重复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已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其他类型科研项目不得申报。

  (三)目前正承担省中管局科技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近5年承担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因主观原因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2)要求,在专题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中选择一种类别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五)项目申请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有固定的劳资关系,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六)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人必须提供至少1项代表作(代表作包括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专著的主编等)。

  (七)鼓励多学科、多单位(中心)联合申报,鼓励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指导协作与联合申报,鼓励基层单位邀请资深专家加入项目组共同开展研究工作,鼓励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申报。

  (八)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申报项目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报。

  四、其它事项

  请各位拟申报项目人员详读2021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符合指南要求者方可申报。请拟申报人员预先填写申报书模板(附件3),注意经费预算中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做预算,间接费用中的管理费占10%(包括单位管理费和能源费),绩效支出预算不能超过5%。由于此项目有限项要求,请于9月25日前将申报书初稿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satcm@126.com),科技处将组织院内评审,逾期不接收申报材料。望周知,谢谢!

  联系人:曹萌  张文娟

  电 话:025-85637817(6817)

  邮 箱:jsatcm@126.com

附件1:2021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专题研究项目).docx

附件2:2021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docx

附件3:2021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