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限额
(一)、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技术、制造业类,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由省科技厅另行发布)
2、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
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
省杰青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我院限推荐1项。
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2020年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科研人才中,按照25%比例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已结题青年基金项目纸质材料与优青申报书一并报送。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省青年基金项目,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19年和2020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本项目为非限项推荐。
3、面上项目,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我院限推荐5项。
(二)、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项目第一负责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负责人无自筹资金来源的无需填报匹配经费,如填写匹配经费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1、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科技示范和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可选择2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限申报1项。临床前沿技术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
2、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
3、医药项目:
(1)竞争性项目主要支持生物医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医疗器械3类(首次注册)创新性产品;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2)后补助项目:后补助项目重点支持2018年以来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批件第一持有人),并对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大的创新药物;择优支持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物。 加大对1类化学药新药(按2016年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原1.1类)、1.1类生物制品(按2020年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包括原1类)的支持力度,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其它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凡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后补助。
(三)、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该项目需以企业牵头申报,申报企业应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新药类项目一般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
可考虑申报指南方向为(具体详见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1003. 基于原位靶标发现的肿瘤I类新药研发及产业化;
2201 新药创制: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疫苗,高发重大疾病创新抗体药,重组蛋白等创新生物技术药,针对耐药性病原菌感染等重大疾病的化学新药,临床和市场价值显著的中药及天然药物新药,中药标准化控制新技术及装备,新药创制关键生物模型。
有合作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请最迟在2月22日之前与科技处联系,办理项目申报合作手续。
(四)、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该项目以企业申报为主,详细内容见附件。有合作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请最迟在2月22日之前与科技处联系,办理项目申报合作手续。
(五)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论证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采取定向组织方式开展,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各项目详细申报条件及指南见相关附件。
二、注意事项
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
省基础研究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软科学研究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所有申报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二、项目申报时间及材料准备
3月1日之前,报送申报书至科技处邮箱jsatcm@126.com。
3月2日-3月8日,组织限项项目专家评审;
3月9日-3月12日,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
3月15日-3月19日,网上项目审核,打印材料。
3月22日,截止接受所有纸质材料。
3月26日前,科技处统一完善所有申报材料并报送。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8号楼后板房3楼315
联系人:王省 宋双 崔晓英
电 话:025-85637817 邮 箱:jsatcm@126.com
附件:
1.《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 《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3. 《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4. 《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附表1:
2021年各项科技计划限报数量
省科技厅2021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zip2021江苏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简介-科技处 2021.02.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