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0]13号),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推荐,拟同意推荐王佩娟同志申报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先进个人,报送省卫健委核准。现予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院纪检办公室、科技处联系。电话:025-85608669(6669),85637817(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