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

关于第二届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1-19

各科室: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苏科技规【2018】133号)文件精神,鼓励南京地区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开展中医药科研创新,营造尊重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增强中医药文化自信,为提升创新型科技水平、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注入新的动力,经南京中医药学会理事会研究决定,设立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授予在中医药领域(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学)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传承和开发研究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周期为每年一次。为做好第二届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本届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或结题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科技成果。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和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南京地区的省、市、区级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研院所皆可申报;

特别说明:(1)推荐项目必须经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初审,并分别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2)各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进行优选推荐。

  二、申报材料

  材料内容:

  1.书面申报材料:(1)推荐书一式4份(附件2,含原件1套,复印件3套),包括附件;(2)项目摘要一式8份(附件4,双面打印);(3)项目第一完成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近照1张。推荐书及项目摘要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推荐书报送要求:

  (1)《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时应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传承特色等内容,并提供附件材料。请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填写。

  (2)推荐书包括主件与附件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①《推荐书》;

  ②查新报告;

  ③知识产权证明;

  ④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⑤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

  ⑥应用证明;

  ⑦发表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页)等其他有关材料。

  以推荐书首页为封面,无需另附加封面。一律双面打印(复印),A4纸型竖向胶装成册,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原件请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3)项目所涉全部主要完成人及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均须填写基本情况表(见推荐书表六、表七),并签名(主要完成人)或加盖公章(主要完成单位)。排序与推荐书首页一致。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存在争议且未获解决的项目,不得申报。

  2.结题验收报告时间必须符合截至申报时满两年的要求,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后。

  3.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限额数:主要完成人 一等奖5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家。

  4.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5.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如申报人不是学会会员,请填写个人会员登记表


  联系人:张文娟

  电 话:025-85637817(6817)

  邮 箱:jsatcm@126.com

附件3:《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附件1: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5: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doc

附件4:项目摘要.doc

附件2: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附件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中医药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名录.doc

附件6:应用证明.doc

附件8:南京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