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06

各科室:

  2019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省具有相关科研条件和工作基础的中医药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

  1.申报内容符合《2020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中重点支持领域,要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问题,制订相应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提出明确的考核指标。项目设计要符合医学伦理和有关法律法规。

  2.研究内容相近或重复并已获国家或省其他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请人

  1.项目牵头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20年5月31日);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牵头人。

  2.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参加不能超过两项。

  3.项目第一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项目。

  4.目前正承担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尚未结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5. 承担2003-2015年度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因主观原因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和范围。

  2.申报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资质。

  3.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4.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三、研究周期

  软科学研究专题研究周期为1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其他专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资助额度

  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0-50万元,共设项目不超过20项。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五、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江苏省中医药科技管理平台(网址:http://58.213.112.246/zyykj/),按照提示,在线填写《2020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网上申报上传附件要与纸质附件材料相一致。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平装版,白色封面,一式四份)

  (二)申报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00 –5月18日18:00。系统中标书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5月29日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娟

  联系电话:6817

附件1:2020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0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申报书.docx